专利审查指南(2023)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1/art_526_189193.html?xxgkhide=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制定《专利审查指南》。现公布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及其后公布的相关局令、公告同时废止。
局 长:申长雨
2023年12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12-21 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3/12/21/art_526_189193.html?xxgkhide=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制定《专利审查指南》。现公布修订后的《专利审查指南》,自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专利审查指南》及其后公布的相关局令、公告同时废止。
局 长:申长雨
2023年12月21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复,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安徽保护中心”)将面向全省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参见附件1)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为发挥专利预审服务支持产业创新、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安徽保护中心拟开展专利快速预审服务首批申请主体备案及代理机构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备案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7日
二、申请主体备案
(一)申请主体的备案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安徽省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安徽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产业领域一致,并具有研发经费投入和自主研发能力;
3、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团队,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三年内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二)申请主体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请主体专利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2);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申请专利预审服务承诺书》(附件3);
4、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备案流程
安徽保护中心对申请主体递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核准通过后完成备案并予以公布。
三、代理机构注册
(一)代理机构的注册条件:
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机构,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
2、近三年内未发生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等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未被相关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纳入违法失信名单。
(二)代理机构注册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代理机构注册申请表》(附件3);
2、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4、《专利预审代理机构声明》(附件5);
5、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注册流程
安徽保护中心对代理机构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注册成功。
四、申请方式
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网站提交(网站地址:https://www.ahippc.cn)
五、注意事项
(一)首批备案及注册结束后,安徽保护中心将根据建设要求长期开展备案及注册申请审核上报工作,并按规定公布名单。
(二)安徽保护中心是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知识产权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提供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以及导航运用均为公益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112号工商大厦
联系电话:0551-66185230、66185262、66183729
申请主体联络QQ群:594164025
代理机构联络QQ群:662910039
附件:1.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3年9月18日
各相关单位: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定,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范围确定为:属于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共111个国际专利分类(IPC)主分类小类和13个洛迦诺分类号小类。根据规定,现予以公布,请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严格按照分类号受理范围进行预审申请。
关于印发《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分析报告》的通知
我事务所在省内专利代理机构统计中预审合格率为94.87%位于第一,发明授权率为97.62%
各有关单位:
2023年第二季度,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合肥保护中心”)在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积极做好专利预审服务,支撑合肥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提升专利预审服务能力,合肥保护中心对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申请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现将《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分析报告》印发(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阅研参考。
附件: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分析报告
来源链接:http://www.hfippc.cn/view/b4aca61079f54a7d89572a8f52ebbcbe.html?top=e11d3900d7d64cadbb4b67bdc5162ab0
2023年第二季度,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成202家企事业单位备案,备案主体总数达到1411家;完成代理机构注册36家,注册代理机构总数达到595家;共接收专利预审服务申请1306件(受理1262件,不予受理44件),接收量较2022年第二季度同比增长146%;有999件(957件发明、40件实用新型、2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预审后获得授权,接近2022年度全年专利授权量的90%;现共计有2618件(2361件发明、240件实用新型、17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通过预审后获得授权。专利授权周期小于3个月,较普通授权周期缩减85%以上。详见图1-1。
图1-1 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服务申请总体情况
2023年第二季度,预审审查合格进入快速通道的专利预审申请共1139件(发明1088件、实用新型49件、外观设计2件),合格率为90.2%(合格率=进入快速通道量/受理量)。合格量同比增长210%,环比增长39%,预审员人均月度审核量超35件。
2023年第二季度,共受理备案主体自主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93件,合格率为80.6%;共受理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1169件,合格率为91%。
(一)接收申请产业分布情况
在2023年第二季度,已接收的1306件申请中,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951件,占比72.8%;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355件,占比27.1%。
2023年第二季度,合肥保护中心完成197家企事业单位备案,总数达到1411家;完成代理机构注册36家,总数达到595家。高新区、经开区、包河区的专利预审接收量和受理量较高。详见表2-1。
表2-1 2023年第二季度专利预审数量区域分布情况表
区域 | 新增备案主体 | 接收量 | 受理量 | 合格量 | 不合格量 | 授权量 |
高新区 | 69 | 437 | 426 | 382 | 44 | 292 |
经开区 | 25 | 244 | 238 | 219 | 19 | 225 |
包河区 | 14 | 209 | 201 | 187 | 14 | 185 |
蜀山区 | 37 | 182 | 179 | 155 | 24 | 120 |
新站区 | 4 | 101 | 98 | 96 | 2 | 92 |
庐阳区 | 4 | 20 | 16 | 12 | 4 | 20 |
肥西县 | 12 | 46 | 42 | 35 | 7 | 20 |
长丰县 | 4 | 26 | 24 | 19 | 5 | 17 |
巢湖市 | 8 | 10 | 9 | 8 | 1 | 8 |
肥东县 | 8 | 16 | 14 | 12 | 2 | 10 |
庐江县 | 0 | 11 | 11 | 10 | 1 | 6 |
瑶海区 | 12 | 4 | 4 | 4 | 0 | 4 |
安巢区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97 | 1306 | 1262 | 1139 | 123 | 999 |
(三)专利预审申请审查情况
为保证数据的客观性和充分性,本节及以下分析内容均以截止2023年第二季度末,上一年度内的专利预审数据为基础进行合格率和授权率分析。
1、备案主体合格率情况。
企事业单位备案主体中,天地信息网络研究院(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岭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蔚来电池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等合格率为100%。详见表2-2。
表2-2 专利预审合格率较高的备案主体
序号 | 备案主体 | 合格率 |
1 | 天地信息网络研究院(安徽)有限公司 | 100.00% |
2 | 合肥岭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3 | 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4 | 合肥长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5 | 蔚来电池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100.00% |
6 | 合肥联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98.39% |
7 | 安徽蔚来智驾科技有限公司 | 98.21% |
8 |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 97.81% |
9 | 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 97.44%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20件的备案主体。 |
在受理量大于5件的各申请主体中,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合肥天帷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科中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备案主体提交的专利预审合格率较低。详见表2-3。
表2-3 专利预审合格率较低的备案主体
序号 | 备案主体 | 合格率 |
1 | 合肥市卓怡恒通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 0.00% |
2 | 合肥天帷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25.00% |
3 | 安徽中科中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33.33% |
4 | 合肥东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41.67% |
5 | 合肥师范学院 | 42.86% |
6 | 安徽岑锋科技有限公司 | 50.00% |
7 | 合肥开关厂有限公司 | 50.00% |
8 | 合肥升滕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50.00% |
9 | 安徽星云互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66.67% |
10 |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66.67%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5件的备案主体。 |
2、代理机构合格率情况。
委托了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按照受理量大于20件、预审合格率和授权率均超过85%以上的省外专利代理机构统计:北京乐知新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合格率为100%。详见表2-4。
委托了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按照受理量大于20件、预审合格率和授权率均超过85%以上的省内专利代理机构统计:安徽思尔六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合格率较高。详见表2-5。
表2-4省外专利预审合格率较高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合格率 |
1 | 北京乐知新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100.00% |
2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 |
3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 |
4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5 | 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8.72% |
6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97.73% |
7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7.70% |
8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7.14% |
9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7.06% |
10 | 深圳天融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6.59%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20件的代理机构。 |
表2-5 省内专利预审合格率较高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合格率 |
1 | 安徽思尔六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4.87% |
2 |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3.75% |
3 | 合肥和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3.58% |
4 | 合肥市浩智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1.67% |
5 | 合肥金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0.91% |
6 | 合肥兴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0.91% |
7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90.43% |
8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89.66% |
9 | 安徽凡谋有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88.89% |
10 |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 | 86.96%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20件的代理机构。 |
在专利预审受理量大于5件的专利代理机构中,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恩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利知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合肥方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合格率较低。详见表2-6,表2-7。
表2-6 省外专利预审合格率较低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合格率 |
1 | 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0.00% |
2 | 深圳市兴科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6.67% |
3 | 上海恩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37.50% |
4 | 青岛利知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48.89% |
5 |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50.00% |
6 | 绍兴市寅越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55.56% |
7 | 北京天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57.14% |
8 | 宁波海曙甬睿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68.18% |
9 | 北京德崇智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70.00% |
10 | 北京保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70.59%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5件的代理机构。 |
表2-7 省内专利预审合格率较低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合格率 |
1 | 合肥方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42.86% |
2 | 合肥橙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 |
3 | 合肥初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50.00% |
4 | 安徽万幸合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54.55% |
5 | 安徽明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7.14% |
6 | 安徽曌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7.14% |
7 | 安徽省蚌埠博源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62.50% |
8 | 合肥铭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63.41% |
9 | 合肥市都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66.67% |
10 | 六安众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66.67% |
注:统计对象为受理量大于5件的代理机构。 |
(四)专利预审申请授权情况
按照结案量大于20件、预审合格率和授权率均超过85%以上的省外专利代理机构统计: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等代理机构的授权率较高。详见表2-8。
按照结案量大于15件、预审合格率和授权率均超过85%以上的省内专利代理机构统计: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智鼎华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代理机构的授权率较高。详见表2-9。
表2-8 省外专利预审发明授权率较高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授权率 |
1 |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8.11% |
2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7.67% |
3 | 北京瀚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7.56% |
4 | 北京名华博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6.00% |
5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5.29% |
6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95.24% |
7 | 深圳天融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4.12% |
8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93.33% |
9 | 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92.65% |
10 |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0.91% |
注:统计对象为结案量大于20件的代理机构。 |
表2-9 省内专利预审发明授权率较高的代理机构
序号 | 代理机构 | 授权率 |
1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 | 安徽智鼎华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100.00% |
3 | 合肥市浩智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100.00% |
4 | 合肥兴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100.00% |
5 | 安徽思尔六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7.62% |
6 | 合肥和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6.00% |
7 | 合肥律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94.74% |
8 | 合肥金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94.44% |
9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92.22% |
10 | 安徽知问律师事务所 | 88.89% |
注:统计对象为结案量大于15件的代理机构。 |
预审过程中发现部分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仍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备案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与研发实力不匹配,在预审审查中,不配合预审员要求的电话讨论、提交研发资料、提交发明人社保证明、实地走访等预审相关工作;二是备案主体对于发明专利预审授权后维持年限不够重视,代理机构没有尽到提醒维护的义务;三是备案主体对于专利申请预审工作程序依然不熟悉,出现专利预审申请的技术方案已发表论文或投稿、专利正式申请文本与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预审文本不一致、收到预审合格结论3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正式申请等情况。
下一步,合肥保护中心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绩效考核方案等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主体、代理机构预审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备案主体名单动态管理制度,加大对创新主体备案前的核实和备案后的复核力度,采取暂停预审服务或取消备案主体资格党方式维护专利预审工作秩序。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坚决杜绝不以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备案主体,合肥保护中心将暂停预审服务半年:(1)一年内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50%的;(2)发明专利预审授权后维持2年及以上比例低于90%但超过80%(含)的;(3)一年内有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4)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备案主体,合肥保护中心将取消备案主体资格,且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备案申请:(1)一年内专利申请预审不合格比例超过70%的;(2)发明专利预审授权后维持2年及以上比例低于80%的;(3)一年内有2件及以上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且申诉未通过的;(4)严重干扰或不配合专利申请预审相关工作的。
希望广大备案主体加强自主创新,合理利用预审额度资源,慎重提交预约申请,积极配合回复《预审意见通知书》,快速响应预审相关工作要求,选择诚信守法、代理质量好、服务水平高的专利代理机构。希望代理机构认真学习预审相关制度,不断提高专利撰写质量,提升专利检索能力,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共同服务好合肥市重点产业创新主体,协助培育更多源头创新和高价值专利,共同努力用优质高效预审服务,为助力合肥市高质量发展贡献知识产权高质量服务价值。